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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

2016-06-07   河口党建网发布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东办发〔2016〕15号)要求,现就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目标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措施,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紧紧抓住“学”这个基础、“做”这个关键,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要紧密联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和党组织、党员队伍状况,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谋划推进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条件和“四讲四有”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到做合格党员、建过硬支部的实际行动上,在加强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做实基础工作

1、抓实组织保障。县区党委、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要组织力量对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扎实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面掌握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学习教育的责任主体。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要抓紧指导建立党组织,便于开展学习教育;对党员人数少、流动性强,达不到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党员编入一个党组织参加学习教育。乡镇(街道)要建立综合党委,抓好所辖较大规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的学习教育;社区党组织要发挥兜底作用,抓好所辖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的学习教育。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摸清每名党员的基本信息,掌握每名党员的去向,落实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党组织,对“空挂”党员要动员转接组织关系,对“失联”党员要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县乡党委要认真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培训,让他们掌握方法要求,做抓学习教育的明白人。

2、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党委、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要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组织、党员队伍状况,研究制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制定具体方案,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时间、任务、载体和推进措施,将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表印发到每名党员。各级要注意调动和发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党支部或党小组创新方式方法,突出特色,精准施策,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严肃纪律规矩。各级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相关制度,要求党员按照党支部安排及时参加学习教育。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对在本单位参加学习教育的流动党员,加强教育管理,要求其全程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并每季度向其流出地党组织沟通有关情况。健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记实制度,落实教育管理提前预警制度,对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交纳党费不及时、发挥作用不到位的党员,采取提醒、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帮助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三、抓实关键动作

1、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每月相对固定1天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的必读书目,还要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内容;要依托区域化党群服务中心,有计划地组织区域性学习讨论,也可通过企业联合或轮值办活动的方式,抓好党员人数较少党组织的学习讨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细化学习内容、明确讨论专题,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线下”学与“线上”学、党员领读、案例教学、正反典型教育、党课辅导、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方式,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可结合企业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实际,合理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适当调整党员职工轮休时间,便于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学习讨论效果。

2、上好高质量的党课。县区党委、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要组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讲党课;要建立由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模人物、基层典型等组成的巡回宣讲团,实行送课到企业、到社会组织,确保每个党支部至少要接受一次上级派员讲党课。推行“党员人人当教员”,探索“微型党课”“班组党课”“项目党课”“工地党课”等形式,鼓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讲党课。讲党课要紧扣“两学一做”主题,事先摸清党员需求、找准突出问题,运用形象直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党员真正听得进、记得住、受教育、有提高。

3、着力规范组织生活。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把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好,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年底前,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结合班子和个人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系列讲话要求,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撰写简要发言提纲。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党支部班子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并将整改措施向全体党员公开。上级派出的指导员要全程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现场指导,并做好会议记录。

4、抓实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民主评议党员作出安排,并统一设计民主测评表。党员人数较多的,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自评互评情况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党支部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评议等次。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给予组织处置,安排专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5、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入查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在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宗旨观念、道德行为、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在标准化建设、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具体表现。要重点查找党员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缺失,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严重,只讲市场规则、等价交换,不讲奉献,社会责任感不强;自身要求不严格,不注意品德修养,社会形象不佳等问题。要重点查找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建工作弱化虚化淡化;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到位,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格,“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不好,党内活动形式单调、方法单一;基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结合得不好,存在“两张皮”等问题。要组织党员和党组织对照以上问题,认真查摆分析,制定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6、引导党员发挥作用。县区党委、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要结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和党员队伍特点,提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围绕“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明确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通过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承诺践诺、技术比武、建言献策等方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党员出资人要增强党的意识,努力改进作风,在生产生活、学习工作中发挥正面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做“政治素质好、作用发挥好、业务能力强、奉献精神强”的好书记。党员员工要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努力做业务技术骨干、安全生产标兵、岗位能手、创效模范,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树立信心,为企业稳定和度危解困努力作出贡献。

7、着力建设过硬支部。着眼于扩大有形覆盖、提升有效覆盖,把学习教育与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党组织政治属性,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功能,做好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治方向的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服务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按照“大企业有亮点、小微企业有突破、社会组织抓规范”的要求,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把学习教育与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使开展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党建、建设先进文化、推动健康发展的过程,把每个党支部都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8、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市委直属党(工)委、县乡党委要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全面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并及时将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相对统一、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党员教育经常化、组织生活正常化、作用发挥常态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党委、市委有关直属党(工)委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研究谋划和工作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要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学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各级要统筹工作力量,采取从离退休干部党员中选聘、从机关干部中选派、从驻企联络员中指定等方式,为每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确定指导员,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学习教育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抓学习教育的具体责任,组织党员按时参加各项活动,推动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谋划,带头督促指导,带头解决学习教育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给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支持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发挥党支部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要加大对学习教育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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