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整改对象的不同表现,逐一列出“病症”、逐一开出“药方”,着力推动加快转化。对“两委”班子不健全,带头人能力欠缺、工作不在状态的村,采取机关派、本村选、异地调等方式调整充实村党组织书记。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及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较多的“乱”村,一方面,着眼于规范干部履职行为,加强村级规范化管理,强化村级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督措施,严格落实“4321”工作制度、“521”工作法以及“三务”公开等规章制度,推动村级工作更规范、科学、透明,大力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全面梳理矛盾纠纷,开展积案化解,逐一落实。针对部分整改对象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凝聚力不强等问题,结合全镇“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大落实”活动,深入开展干部进村大走访,入户听民情活动,打通“最后一公里”、走好“最后一步路”,深刻了解民意民情,提高为民办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