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丙午年三月廿二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党建 > 东营区

关于转发《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 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06-28   河口党建网发布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直属党(工)委:

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党员缴纳党费计算基数、比例,交纳党费的时限、程序,党费账目管理、规范等作出规定,现将两个《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直属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要结合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的《通知》要求,把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熟悉掌握党费的交纳基数、时限和程序,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基层党(工)委每半年要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区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细化工作安排方案,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党费收缴、账目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党费收缴整改工作,要在前期整改基础上,重点看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是否达到当时的党费收缴标准要求。 5月底前,各基层党支部对照市区确定的整改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6月20日前,基层党(工)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6月底前,区委组织部将对各级各部门单位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前期区里下发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通知要求与市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市通知要求为准。

要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比例的说明》严格核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和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从2016年5月份开始,按照市委组织新调整后的计算标准核算缴纳党费,之前的党费计算标准仍按原标准计算。要严格缴纳时限,党员每月主动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支部党费,基层党(工)委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前将党费及时上交区委组织部。要规范党费账目管理,基层党支部对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情况如实记录在《党员活动证》上,可不再向党员开具党费收据;基层党(工)委向党支部开具的党费收据由各基层党(工)委自行印制。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直属党(工)委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请于6月24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3日


主办: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0.024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