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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体制机制 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6-27   河口党建网发布

 (2013年10月17日 利办发〔2013〕30号)

 

为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强化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 伍,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利津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 意见。

一、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1. 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县直人才职能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部署一次人才工作,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协调 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单位“一把手”是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人才工作,每年进行履行党管人才职责述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 不断提升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能力水平。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 内开展工作。重点做好牵头制定人才政策、实施特色人才项目、培养实用人才等工作。要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创造性,扎实推进县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理顺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按 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制定人才政策、开发重点人才资 源、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健全人才保障制度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并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县科技局要在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科技平台建设、促进项目人才产业联动一体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民 政局分别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保障职能,为人才 提供各类民生服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

4.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加 强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服务保障,不断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尊重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推动人才向企业、基层一线流动和集聚,促进用人单位在人才开发中 发挥主体作用。要积极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实施人才强县、人才强镇、人才强企、人才强校规划,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 体系,不断提高人才资源开发水平。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重视人才工作,积极参与各项人才工程项目申报、人才表彰奖励等。鼓励金融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机构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二、规范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5.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凡 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应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报县委审定。提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应事先征求相关 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人才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注意上下衔接和政策配套。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 度,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人才工作专项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6.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县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县委人才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并及时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领 域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构建协同高效科学的工作落实机制。统战、工会、 团委、妇联、科协、文联等单位和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推动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人才工作。

7.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继续坚持成员单位例会、领导小组会议、高层次人才评鉴委员会等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主要牵头协调需多个部门共同推 进的人才工作。涉及全县的各类人才统计数据,由统计部门汇总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布。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职能部门开展的 人才工作创新要列入年初目标任务。健 全完善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熟悉人才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 联络员要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变更,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以信息的方式按月向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人才工作开展情 况,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要通过新闻媒体、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

8.建立人才优先投入机制。坚 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运用现有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各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县人 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应保持适度增长,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支持利津经济开发区、陈庄工业园、利津滨海新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人才特区或管理改革实 验区。

三、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方式方法

9.构建人才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分 级分类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数据库,构建综合性开放式网上服务平台,为人才、用人单位和基层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县委重点联系人才库,探索建立重点人才动态 管理机制,由县委组织部代表县委定期联系入库重点人才。健全完善人才荣誉制度,适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组织开展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 行表彰奖励。

10. 实施“三百英才工程”。自现在起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围绕全县产业发展升级和改革转型需求,通过国内著名院校提升培训、外出学习、专家授课、现场咨询等形 式重点培养建立100名高素质企业家人才队伍;引进培养100名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健全培养机制,实施“双培”工程,培养建立100名 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通过集中优势资源,优先引进和培养重点人才,优先发展重点人才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11. 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大对引进人才的补贴奖励力度,积极完善并落实好相应优惠政策:(1)对县域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 房,每年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特殊津贴,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其项目的科研及启动资金。(2)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供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 房,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无息使用3年后,一次性收回。(3)对专业人才,经核准后,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设置特设岗位,并予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4)对我县急需的特殊人才,可根据“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特殊政策。

12. 创建“人才工作示范单位(企业)”。通过评选人才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企业,打造一批人才工作创新亮点,对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进行大力推广。加大表彰奖励力 度,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聚才、育才、用才的积极性,引领形成全社会重视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共识。

13.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改革。推 进政企、校企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科技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创新创业人才能力。推进人才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简政放 权,精简规范人才评价、人才流动和项目申报等环节审批和收费事项。制定加快发展人才服务业的意见,引导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参与和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14. 鼓励企业加强平台载体建设。研究出台平台载体建设扶持办法,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设技术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平台载体。对成功创建 市级以上平台载体的企业,在相关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倾斜。实行“项目+人才”制度,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将重大项目、科技计划、平台载体建设、资金投入等与 人才工作进行街接,推进人才项目一体化发展。企业立项申报新上项目申请各级政策扶持的,须有相应人才团队支撑,有高端人才团队支撑的给予优先扶持。

四、强化党管人才工作落实

15. 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健全人才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逐步在人才资源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人才职能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企业党组 织建立人才工作机构。加强人才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每年至少组织人才工作者参加1次教育培训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创新能力、协调 能力和执行能力。

16.严格人才工作考核监督。改 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探索研究考核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人才考核在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中所占的分值权重,考核结果作为 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要牵头细化完善考核办法。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人 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县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7.营造人才工作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总结推广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大力营造重视人才、善用人才的社会环境,信息畅通、平台完备的工作环境,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政策环境,生态优美、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让人才安心工作生活,尽情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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