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河口党建网发布
为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利津县拓宽领域、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幅提升。
贯穿在信息共享共用中。强化制度建设,突出顶层设计,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召集,县纪委、县委政法委等18个成员单位组成。围绕加强领导干部选任及监督管理,结合各单位职能细化45条具体职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优势作用,通过个别研判、集中会商、定期预判等形式,加强日常信息收集和沟通联络,推动资源共享,增强监督合力。注重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注重以文书档案、客观事实等依据形式,准确客观反映干部真实情况,有效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全面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贯穿在选任考评管控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各项监督制度,印发《利津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全程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实地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程序环节,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工作要求,坚决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全县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完善无任用考察、业绩申报、网络测评“三位一体”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对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着力把干部情况在日常掌握起来。严格落实《利津县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利津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在全县形成能者上、劣者汰、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贯穿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不担当不作为、“裸官”清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等整治活动,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早提醒、及早处理。印发《利津县县管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制度化。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干部社交圈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来信、来访、手机短信、“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五位一体”立体化信访举报体系,成立专项查核组,对接到的信访举报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实现100%的结案率。认真执行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双向约谈”等制度,加大提醒谈话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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