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0 河口党建网发布

1月16日上午,垦利区委常委会召开第172次会议,垦利区委书记刘斯杰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马保文,区委副书记盖举波,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垦利区政协主席张葆春、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孙海君、区法院院长焦伟、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开封及垦利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贯彻《守则》的政治自觉,严格按《守则》规定抓好落实,把“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贯穿干部任免始终,严把选任关口、严格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干部任免工作,营造全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并研究了垦利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既直面问题、又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的担当精神。垦利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把垦利区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会议听取了垦利区党代会筹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垦利区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体会议安排事宜;研究了关于召开垦利区第一次党代会的有关情况;讨论了中共垦利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了中共垦利县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垦利区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垦利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汇报。
主办: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