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9 河口党建网发布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直属党(工)委:
现将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细化工作要求, 明确工作责任,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具体指导, 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将其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有力抓手。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基层党(工)委要严格对照文件通知
要求, 重点自查自纠自2008年2月至2016年4月底前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要按照通知中3个方面15种情形的问题逐一进行自查, 对发现的问题, 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进行整改。
三、 做好规范提升。 党费收缴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工)委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 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检查整改结束后, 各基层党(工)委要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办公室: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党费收缴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党费收缴问题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这次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以基层党委为单位进行,主要对2008年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来,到2016年4月底前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党员交纳党费方面:是否存在不按时、不主动交纳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单位党组织核定的基数交纳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收入,少交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预各期不交党费的问题等。
2、党组织收缴党费方面:是否存在核算党费交纳基数不准确的问题;是否存在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调整党员党费计算基数的问题;是否存在从党员工资中代扣党费、垫交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时收缴党员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收缴后不及时上交上级党组织的问题;是否存在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特殊党费”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开党费收缴情况的问题;是否存在安排非中共党员收取党费的问题等。
3、党费账目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记账不及时、账目管理不清楚的问题;是否存在党费收缴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等。
二、 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党员党费自查自纠工作,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1、党支部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上述3个方面15种情形的问题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进行整改。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基层党委检查整改阶段(6月底前)。以基层党委为单位,
对各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发
现和解决问题。检查整改结束后,各县区和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要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基层党委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推进任务落实。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的基层党组织,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组织部将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主办: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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