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河口党建网发布
为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广饶县在全面推行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措施,探索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物质奖励办法,激励公务员干在平时、比在平时,提振精气神,考出真干劲。

多方联动抓实保障
政策层面,县委制定出台《推动干部干事创业正向激励实施细则(试行)》《担当实干突出实绩奖励办法(试行)》等2个政策文件,组织部门依据政策文件,积极探索创新各类奖金差别化发放办法,体现奖优罚劣的总要求,研究制定物质奖励办法。资金层面,会同县财政、人社等部门,通过充分调研、讨论,商定所需资金从每年发放的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奖励金中列支,纳入县财政每年的“三保”预算安排。部门层面,分管县领导专门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实施办法,县委编办以及县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联动,负责办法具体实施的监督、执行,确保物质奖励办法真正落到实处、奖出实效。
规范程序考准考实
合理确定等次,严格按照《广饶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方法和程序要求,确定季度考核等次,“好”等次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较好及以下”等次不设具体比例。考核总人数以季度末实有人数为基准数。奖金浮动发放,次年兑现上年度考核奖励金时,将考核奖励金由月应发工资的倍数统发,调整为“年度固定部分+季度浮动部分”发放,其中浮动部分基数为每人年2000元、季度500元,实行每季度独立核算,依据季度考核等次确定浮动系数,体现差异性,打破“大锅饭”。“较差”等次系数为0,相应季度不发放考核奖励金;“一般”、“较好”等次系数分别为0.6、0.85,相应季度按300元、425元标准发放;“好”等次的公务员季度发放数为:(季度浮动奖励金总额减去“较好及以下”等次人员奖励金发放额)÷“好”等次人数。据测算,单位公务员10人左右的,“好”等次公务员每季度浮动部分发放数在650元左右;20人以上的,发放数在800元左右。强化结果运用,对季度考核“一般”等次的,由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时谈话提醒;对季度考核“较差”等次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对季度考核结果连续两次“一般”及以下等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提醒,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并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定期开展交心谈心,帮助干部分析原因、纾解压力,改正错误、大胆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健全机制务求实效
县委组织部作为物质奖励办法实施的主体部门,负责牵头对奖励办法全过程监督指导,年内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至少督导检查一遍,对不按规定进行平时考核、实施物质奖励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当降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盯上靠上抓落实。各单位人事股(室)和财务股(室)协同配合,及时记录考核等次、核算考核奖励金数额,按时限要求公示审批、予以兑现。同时,实施办法从5个大的方面明确了有关等次确定的特殊情形,为各单位公务员合理确定考核等次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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