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灯塔-东营党建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06 14:34:20
为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利津县强化制度建设,突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全面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效能。
机构设置规范化。联席会议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按照提出议题、组织审定、征求意见、会议研究、部署督导等程序,规范承办联席会议,督促会议商定事项跟进落实同时,定期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干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采取适当形式交流通报;开展干部监督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干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全县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牵头制定《全县领导干部不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全县县管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和权力运行的监督。
职责分工清单化。围绕加强领导干部选任及监督管理,发挥好各监督主体的优势作用,细化45条具体职责,由县纪委、县委政法委等18个成员单位“一对一”认领。纪检、组织部门负责通过案件查办、日常监督、考察考核等,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收集涉及相关情况反映;编办负责收集查处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问题;检察院负责收集领导干部立案、侦查等情况,特别是从案件受理、查办过程中收集涉及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法院、公安局负责从有关行政处罚和案件收集查处中,收集提供有关信息;审计局负责报送经济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等信息;信访局负责收集分析各类信访举报中涉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等等。
联席共享常态化。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实行月调度、季盘点、年碰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清单,原则上每季度集中报告一次干部监督信息情况;重要信息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台账,通过个别研判、集中会商、定期预判等形式,加强日常信息收集和沟通联络,推动资源共享,加强分析研判,增强监督合力。注重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注重以文书档案、客观事实等依据,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干部真实情况;注重与无任用考察、业绩申报、网络测评“三位一体”干部考评体系紧密结合,着力把干部表现在日常掌握起来,有效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