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灯塔-东营党建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4 08:52:1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能,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明确对13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以及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严重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上下联动,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报省院审查把关,统一司法尺度和证据标准。
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涉疫情刑事案件范围及总体办案要求,建立信息实时通报、案件内部报备等八大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强化检警协同配合,确保涉疫情期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