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纪念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杰出领导者江泽民同志诞辰10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切缅怀江泽民同志的丰功伟绩,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的崇高风范,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郑建军为群团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党课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省属国有企业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省高校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东办发〔2016〕15号)要求,现就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东办发〔2016〕15号)要求,现就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在市直机关(含党的关系隶属各市委直属党(工)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等,下同)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东办发〔2016〕15号)的部署要求,现就抓好城市社区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东办发〔2016〕15号)要求,现就抓好农村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6月2日上午,市委党校举办党章学习报告会,并开展了党章知识测试。校委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共6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和测试。